法律赋予不同群体和个人的特殊权利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受性别、种族、宗教信仰等因素的影响。
包括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个人有权选择信仰或不信仰宗教,国家保护宗教信仰自由。
包括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人格尊严不受侵犯,住宅不受侵犯,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
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批评、建议、申诉、控告、检举并依法取得赔偿的权利。
包括劳动权利,劳动者休息权利,退休人员生活保障权利,以及因年老、疾病、残疾或丧失劳动能力时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社会保障与物质帮助的权利。
包括受教育权利,进行科研、文艺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
妇女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生活等方面享有同男子同等的权利。
法律对婚姻、家庭、母亲和儿童的权利给予特别保护。
国家保护华侨、归侨和侨眷的合法权益。
包括就业地位平等不受歧视、男女同工同酬、男女权益平等。
包括可同时与多方签约、可随时解除合同、可要求15日内结酬、可要求工伤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