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常识 >

哪些收入不计社保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2 22:50:12    

根据人社部发布的《关于规范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申报核定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15项个人所得不计入社保基数:

1. 根据国务院发布的有关规定发放的创造发明奖、国家星火奖、自然科学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和支付的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奖以及支付给运动员、教练员的奖金。

2. 有关劳动保险和职工福利方面的费用,如医疗卫生费、职工死亡丧葬费及抚恤费、职工生活困难补助、文体宣传费、集体福利事业设施费和集体福利事业补贴、探亲路费、计划生育补贴、冬季取暖补贴、防暑降温费、婴幼儿补贴(即托儿补助)、独生子女牛奶补贴、独生子女费、“六一”儿童节给职工的独生子女补贴、工作服洗补费、献血员营养补助及其他保险福利费。

3. 劳动保护的各种支出,包括工作服、手套等劳动保护用品,解毒剂、清凉饮料等。

4. 有关离休、退休、退职人员待遇的各项支出。

5. 支付给外单位人员的稿费、讲课费及其他专门工作报酬。

请注意,这些收入项目不计入社保缴费基数,但可能会影响个人所得税的计算。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