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意骚扰行为通常涉及对他人正常生活秩序的严重干扰、人格尊严权的侵犯,以及可能的心理伤害。以下是一些被广泛认为属于恶意骚扰的行为:
使用侮辱性、攻击性或性暗示的语言对他人进行攻击或挑逗。
在公共场合对他人的外貌、身材肆意评论且言语低俗。
在工作环境中,对异性同事说一些暧昧、不恰当的情话。
在网络社交平台上,发送大量辱骂、诋毁他人的私信或评论。
未经他人同意触摸他人身体,如故意触碰他人的手甚至更私密的部位。
故意在他人身边做出一些具有性暗示的动作。
跟踪骚扰,即长时间、持续地跟踪他人,了解他人的行踪并出现在其生活、工作的场所周围。
言语上的性挑逗、性暗示,如讲述黄色笑话、询问他人的性经历或性偏好等。
行为上的性骚扰,如故意在他人面前暴露自己的性器官,或强行对他人进行搂抱、亲吻等性侵犯的预备动作。
在工作或学习场所,以提供某种利益为诱饵,要求他人进行性交易或性服务。
在网络平台上发布不实信息诋毁他人名誉。
恶意传播他人的照片、视频等隐私内容,并配上侮辱性的文字。
持续地给他人发送垃圾邮件、信息轰炸,导致他人的电子设备无法正常使用。
未经用户同意或请求,拨打电话进行商业营销或恶意骚扰。
发送大量未经接受者同意的短信,侵犯接受者的合法权益。
对他人进行威胁、恐吓,如写恐吓信或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
公然侮辱他人或捏造事实诽谤他人。
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治安管理处罚。
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打击报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