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和违约是两种不同的法律概念,它们的主要区别在于:
侵权行为侵犯的是绝对权,如人身权、知识产权等,违反的是法律直接规定的义务。
违约行为侵犯的是相对权,即合同权利,违反的是当事人之间设立的合同义务。
侵权行为中,侵害人和受害人之间通常不存在合同法律关系。
违约行为中,当事人之间必须存在有效的合同关系。
侵权行为的行为主体通常不特定,可以是任何人。
违约行为的行为主体是合同当事人中的任何一方。
侵权行为的责任通常基于过错责任原则,但也存在无过错责任的特殊情形。
违约责任采用严格责任原则,即违约方需承担责任,不论其是否有过错。
侵权赔偿可能包括精神损害赔偿,以及直接和间接损失。
违约赔偿通常限于合同约定的损失,如赔偿违约金、损失赔偿等。
侵权责任以过错责任为原则,对特定情形实行无过错责任原则。
违约责任采用严格责任原则,不讨论过错。
侵权责任的证明可能因时间推移而变得困难,证据易发生变化。
违约责任的证明基于书证和物证,相对稳定。
当侵权行为和违约行为同时发生时,受损害方可以选择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侵权责任。但是,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两者不能同时并用,受损害方只能选择其中之一进行主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