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传真操作步骤如下:
合同双方需就合同各项条款进行协商并拟定,确保内容完整、准确、合法且符合双方意愿。
合同文本应清晰、规范,避免模糊不清或有歧义的表述。
在发送传真前,检查传真机是否正常工作,纸张是否充足,传真线路是否畅通。
将准备好的合同文本放入传真机的进纸口,输入对方的传真号码,然后按下发送键。
发送完成后,应保留发送成功的报告或记录。
接收方收到传真后,应仔细核对合同内容,确保与双方协商的一致。
如有疑问或需要修改的地方,应及时与发送方沟通。
接收方在确认无误后,应在合同文本上签字盖章,并将签字盖章后的合同文本通过传真回传给发送方。
合同双方都应妥善保存传真签订的合同原件及相关的传真记录,以备日后可能出现的纠纷或需要查阅时使用。
注意事项:
传真签订合同后,双方应当通过信函邮寄合同给对方并分别签署非传真的书面合同,以增强合同的法律效力。
收集并保留其他能够证明双方以传真方式签订了合同的证据,如有关信函、电话录音、电子邮件、有关的凭证(如电话的记录单)等。
签约过程中与未到场一方的所有谈话记录必须进行电话录音,并在电话中明确要求其两日内邮寄盖有公章或其亲笔签字的传真合同原件,以及盖有公章或亲笔签字的《传真件与原件一致书面确认函》。
通过以上步骤和注意事项,可以确保合同传真过程的有效性和合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