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亡证明需要加盖的章包括:
《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或死亡证明必须加盖医疗机构或公安部门的公章方为有效。
如果逝者是在医院去世,医院会出具《死亡医学证明》,并需要加盖医院的公章。
对于非正常死亡或无法确定是否属于正常死亡的情况,需要公安司法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并加盖公安派出所的公章。
如果逝者是在居(村)委会或卫生站(所)去世,需要居(村)委会或卫生站(所)出具的证明,并加盖村委会公章。
在一些情况下,村委会开具的死亡证明还需要加盖村医的签字和卫生室印章。
总结:
死亡证明需要加盖的章取决于死亡原因和办理流程。在医疗卫生单位去世的,需要加盖医院公章;非正常死亡或无法确定死亡原因的,需要加盖公安派出所公章;在居(村)委会或卫生站(所)去世的,需要加盖村委会公章和卫生室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