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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保单终止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1 20:31:42    

保单终止是指保险合同成立后,因法定或约定事由发生,使合同确定的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不再继续,法律效力完全消失。以下是一些保单终止的具体情况:

自然终止

保险合同载明的保险期限届满,保险责任终止。

保险人已经履行赔偿或给付全部保险金义务后,如无特别约定,保险合同即告终止。

保险标的因非保险事故的发生而完全灭失,保险合同自然终止。

协议终止

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保险责任随之终止,这通常是基于双方当事人的协议。

违约终止

投保人或被保险人违反保险合同,保险人可根据保险合同的规定,终止保险合同,保险责任也即终止。

投保人以欺骗手段骗取保险人签订了保险合同,保险人发现后,此种合同应视自始无效,保险人也不承担保险责任。

合同解除

保险合同期限尚未届满前,合同一方当事人依照法律或约定行使解除权,提前终止合同效力的法律行为。

保险人未在宽限期内收到续期保费,保险合同效力中止,宽限期满后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其他终止情形

保险标的部分损失后,保险人履行赔偿义务,投保人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解除合同。

因不可抗力导致保险标的灭失,且与保险责任无关,保险合同终止。

保单终止后,双方不再涉及权利及义务,且不予复效。投保人若想要再次获得保障,需要重新投保,并可能需要面临年龄递增带来的保费增加以及重新核保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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