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之后需要准备的材料包括:
自然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及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
新的证据材料:
需要编写证据目录,并按照上诉状的总数提交相应的证据材料复印件。
答辩状: 针对原告的起诉状准备,记明被告的详细信息及答辩主张。反诉状
(如有):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被告可以在收到起诉状副本后十五日内提出反诉状。
授权委托书(如有):
近亲属代理: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律师代理:出具律师执业证复印件、律所公函、授权委托书。
生效法律文书副本:
如判决书、裁定书或其他法律文书副印件。
包括合同、收据、聊天记录等,用于证明上诉人的主张。
作为上诉的基础文件。
建议在上诉前仔细检查所有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并按照法院的规定和要求提交。如果有委托他人代为提起上诉的情况,务必提供完备的授权委托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