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征信记录会 保留5年,这是根据《征信业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的规定,自不良行为或者事件终止之日起为5年;超过5年的,应当予以删除。
因此,无论是信用卡逾期、贷款违约等不良记录,还是其他信用信息,都会在征信系统中保留5年。在这5年内,信息主体可以对不良信息作出说明,征信机构也会予以记载。如果不良行为或事件在5年内终止,那么这些记录将在5年后被删除。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个人在不良信息保存期限内履行完毕相应的义务,例如偿还欠款或履行法院判决,也可以向征信机构申请删除不良记录。此外,如果信息主体对自己的征信记录有异议,可以向征信机构提出查询和更正申请,征信机构应在规定时间内处理。
综上所述,个人征信记录一般保留5年,但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如履行完毕义务或提出异议并经过处理,记录可能会被删除或更正。因此,保持良好信用记录非常重要,以避免因不良记录影响个人信用和贷款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