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汇点讯 近日,省政府正式批复同意设立江苏常州新北经济开发区、江苏张家港沙洲经济开发区、江苏海门港经济开发区、江苏灌云海洋经济开发区、江苏滨海港经济开发区、江苏宿豫经济开发区、江苏泗洪西南岗经济开发区为省级经济开发区。
批复指出,有关设区市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践行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推进深层次改革和高水平开放,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不断塑造发展新动能新优势,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将经济开发区打造成为高质量发展的示范区和引领区,为经济大省挑大梁作出更大贡献。
批复要求,上述省级经济开发区要坚持节约集约用地,严格遵循国土空间规划,按照规定程序履行新增建设用地手续,落实产业用地政策,着力提升用地质效。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要求,加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严格建设项目环境准入,协同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扎实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建设完善以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的安全预防控制体系,着力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新华日报·交汇点记者 王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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