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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建造师注销流程及注意事项(一级建造师注销手续)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4-08-02 17:15:21    

登录“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后,依次点击“个人办事”→“国务院部门”→“住房和 城乡建设部”→“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认定”→“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认定(注销注 册)”,人脸识别认证成功后,在自动跳转的一级建造师注册办理事项页面中(此操作具 体说明详见本文“3.1.1.登录注册”、“3.1.2.人脸识别认证”),点击【注册业务申 请】按钮,进入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认定(注销注册)申报须知页面。


在申报须知页面中,认真阅读“注册须知”,具备其中某条注销条件后,点击【下一步】 按钮,进入申报信息页面,


第一步:若还需修改民族、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学历信息、毕业时间,可在“基本 信息”栏目中直接修改。 第二步:在“注销原因”栏目中,勾选对应的注销原因。 第三步: 在“短信验证码”栏目中,点击【获取短信验证码】按钮,输入发送至手机 的短信验证码。 第四步:点击【提交】按钮,提交成功后,系统提示“您所申请的事项已经提交成 功!”,


注:在注销的时候需要企业确认,企业登录一级建造师注册系统进行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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