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电动车发生互撞时,应采取以下步骤进行处理:
机动车驾驶人需要立即停车,保护现场,未造成人身伤亡的,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
无论事故大小,都应迅速报警,由交警勘查现场,并调查后作出责任认定书。
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在等待交警到来的过程中,拍摄现场照片,如事故现场全貌、车辆碰撞位置、刹车痕迹、交通标志和标线等,并记录目击者联系方式,以备后续需要。
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交警认定的责任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
交警到达现场后,应积极配合交警的工作,如实陈述事故经过,提供相关证据。
及时通知自己的保险公司,报告事故情况,并按照保险公司的要求进行后续处理。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通过以上步骤,可以有效地处理电动车互撞事故,确保事故双方的安全和权益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