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经济适用房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的身份证复印件
。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的户口簿或户籍卡复印件,持户籍卡的申请人或家庭成员应提供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
未成年人的出生证明或独生子女证复印件。
婚姻状况证明 已婚的,提供结婚证复印件。 离异带子女的,提供离婚证复印件、法院民事调解书、判决书复印件或离婚协议档案及未再婚证明。 丧偶带子女的,提供丧偶的死亡证明复印件及本人未再婚证明。 未婚、离异未带子女或丧偶未带子女的视为单身,提供未婚证明。 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的收入证明
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的住房证明。
特殊情况需另外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建议提前准备好所有材料,并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便顺利通过申请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