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合作社需要遵循以下步骤:
至少需要5名具备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员,其中农民户籍成员所占比例不低于80%。
召开设立合作社会议,选举理事会、监事会、理事长和监事长。
确定合作社名称、住所、注册资本和营业范围。
包括登记申请书、全体设立人签名盖章的章程、法定代表人及理事的任职文件、出资清单、成员名册等。
向当地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提交设立登记申请及相关材料。
工商局审核通过后,领取《准予设立通知书》。
到公安局指定的刻字店刻制合作社公章。
到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
到税务局办理税务登记证。
到银行办理合作社的对公账户。
到当地农经主管部门备案。
以上步骤完成后,合作社的基本手续就完成了。请确保所有步骤和文件都符合当地法律法规的要求。如果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咨询当地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