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租房住满5年后,承租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选择以下两种主要方式处理:
承租人需要在租赁期满前3个月向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住房保障部门会会同有关部门对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进行审核。
审核通过后,承租人将被准予续租,并签订续租合同。
承租人可以选择以成本价加上当前五年的银行利息支付价款购买公租房。
购买方式可以是一次性支付,也可以选择分期付款。
如果政府批准出售,在购房人办理房地产登记之日起5年内,购买的公租房不得上市交易。
5年后如需上市交易,政府有优先回购权,回购价格会考虑原销售价格加同期银行存款活期利息等因素确定。
如果政府放弃回购,则按照届时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的相关规定执行。
请注意,这些信息基于最新的法律法规,具体操作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联系当地住房保障部门获取最新的指导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