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批地建房证明的开具步骤如下:
无房证明应在购房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局开具。如果购房地和户口所在地不在同一城市,则需要在购房地房管局和户籍所在地房管局各开具一份。
需要提供的材料包括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未婚的要提供单身证明)。
携带上述材料到购房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局进行申请。
填写相关表格并缴纳相应的手续费,费用一般在15-40元之间,具体费用以当地房管局的政策为准。
等待审核通过后,即可取得无批地建房证明。该证明的有效期为一个月,过期后需要重新开具。
无房证明的有效期仅为一个月,过期后需要重新开具。
外地户口需要到户籍所在地办理,本地户口可以直接在本地房管局开具。
建议提前了解当地房管局的具体政策和流程,以确保顺利开具无批地建房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