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锁备案的步骤如下:
首先,需要前往公安局治安大队办理特种行业许可证。
在获得特种行业许可证后,五日内需要去当地派出所,填写《开锁业备案登记表》、《开锁业(负责人)经营者基本情况登记表》和《开锁业从业人员(员工)信息登记一览表》。
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两份)。
相关经营者、法定代表人的无犯罪记录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相关经营者、法定代表人的人员指纹、掌纹卡(辖区派出所提供并加盖公章)。
房屋租赁合同书、房产证明或与房东签订的租赁协议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
门店全貌照片及四周照片原件加盖公章。
公安机关将对提交的材料进行严格审查,对符合条件的经营单位和技工,核发《开锁业备案登记证》和《开锁业从业上岗证》,并将其列入“开锁业名录”。
对于手续不全、不符合条件的开锁单位和个人,公安机关将不予列入“开锁业名录”。
提供开锁服务时,必须查验服务对象的身份证件,并填写开锁服务记录单,如实登记开锁服务时间、地点、当事人身份信息、开锁物品的牌证号和特征等情况,并及时上报公安机关。
通过以上步骤,开锁业可以完成备案,以便在提供服务时遵守相关法规并确保合法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