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农村医保的报销比例如下:
村卫生室及村中心卫生室就诊报销60%。
镇卫生院就诊报销40%。
二级医院就诊报销30%。
三级医院就诊报销20%。
中药发票附上处方每贴限额1元。
镇级合作医疗门诊补偿年限额5000元。
镇卫生院报销60%。
二级医院报销40%。
三级医院报销30%。
参加合作医疗的住院病人一次性或全年累计应报医疗费超过5000元以上分段补偿,即5001-10000元补偿65%,10001-18000元补偿70%。
这些报销比例适用于广州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参保人。需要注意的是,报销比例可能会随着政策的变化而调整,建议在需要报销时查阅最新的政策文件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