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财产罪是指 故意非法地将公共财产和公民私有财产据为已有,或者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的行为。这种行为通常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不同的手段和方法实施,包括但不限于抢劫、盗窃、诈骗、敲诈勒索、侵占、故意毁坏财物等。
侵犯财产罪的主要类型包括:
以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行为。
秘密窃取他人财物的行为。
通过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的行为。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迫他人交付财物的行为。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有为己用,数额较大且拒不退还,或者将他人的遗忘物或埋藏物非法占有为己用,数额较大且拒不交出的行为。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直接夺取他人紧密占有的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者多次夺取他人紧密占有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单位财物的行为。
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挪用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借贷给他人的行为。
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等特定款物的行为。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故意破坏生产经营活动,给单位或个人造成严重损失的行为。
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行为。
组织、领导或参加聚众哄抢公私财物的行为。
这些罪行的共同特点是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侵犯了他人的财产权益,造成了经济损失,并且违反了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侵犯财产罪会受到相应的法律制裁,包括有期徒刑、拘役、罚金等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