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票据是指在商品交易和资金往来过程中产生的,以 汇票、本票和支票的发行、担保、承兑、贴现来实现短期资金融通的市场。票据是 由出票人依法签发的,约定自己或委托他人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有价证券,即某些可以代替现金流通的有价证券。
具体来说,票据包括以下几种:
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
出票人签发的,承诺自己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
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
票据作为一种有价证券,具有以下特点:
出票人或其委托的付款人必须按照票据上载明的金额无条件支付给收款人或持票人。
票据可以背书转让,可以在市场上流通,持票人可以通过贴现、转贴现等方式获取资金。
票据的签发、承兑、贴现等行为都受到票据法的规范,具有法律约束力。
综上所述,传统票据主要包括汇票、本票和支票,它们是商业交易中重要的支付和融资工具,具有法律保障和流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