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车解押应当去 车辆登记地的车管所办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二十二条,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将机动车作为抵押物抵押的,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抵押登记;抵押权消灭的,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解除抵押登记。
办理车辆解押时,需要携带以下资料:
1. 机动车登记证书;
2. 贷款结清证明;
3. 身份证;
4. 行驶证;
5. 抵押权方的身份证明(如单位车辆则需要携带单位《营业执照》及加盖公章的委托书)。
建议在办理车辆解押前,先与贷款机构联系,确认贷款已全部结清,并拿到贷款结清证明。然后,携带上述所需资料,前往车辆登记地的车管所进行办理。办理完成后,车辆所有权将归车辆所有人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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