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车过户到本地需要以下手续:
车主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行驶证原件和复印件。
登记证原件和复印件。
原车主身份证复印件。
交强险保单。
车辆购置税档案(如适用)。
违章记录处理证明。
到车辆原登记地的车管所办理迁出手续,需携带车辆登记证书、车辆行驶本、买卖双方身份证原件、交强险保单,并提前将违章记录处理清楚。
在临时行驶车号牌的有效期30天内,将相应的档案带回要上户的当地车管所办理车辆的上牌手续。
办理迁入手续时,车辆管理所会收回原号牌及原行驶证,并核发一个有效期为30天的临时行驶号牌。
填写《机动车过户、转出、转入登记申请表》。
机动车所有人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机动车来历凭证(如交易发票等)。
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码)、发动机号拓印模。
原机动车档案。
车辆管理所审核以上手续符合规定后,对车辆进行检验,并对检验合格的车辆出具《申办交通管理事项警务回执单》。
持《申办交通管理事项警务回执单》3个工作日内到指定车管领取机动车号牌。
提交车管所委托的单位拍摄的车辆标准照片,领取《机动车行驶证》和《机动车登记证书》。
外地车辆过户需办理原籍转出手续,包括验车、转出登记、提取档案,再到相关部门办理购置转出手续。
车辆过户后,车辆的保险和购置税(小档)也需要变更。本市过户只变更保险,购置税不用变更。
除带有营运证手续的蓝牌货车过户不须换车牌以外,其他小型蓝牌车辆过户时必须更换车牌。
建议:
在办理过户手续前,先咨询当地车管所对过户车辆有没有特殊要求,以确保流程顺利进行。
准备好所有必要的文件和证件,并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办理,以确保过户过程顺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