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象人格权是指那些不直接关联于具体个人身份的权利,它们是对人的基本尊严和自由的保护,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
指个人享有生命不受侵犯的权利。
指个人享有身体不受侵犯的权利,包括身体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指个人享有身体健康不受侵犯的权利,包括身体和心理的健康。
指个人享有姓名不受侵犯的权利,包括姓名的使用、变更和保护等。
指法人或其他组织享有名称不受侵犯的权利。
指个人对其肖像的使用、控制和保护的权利。
指个人享有的维护其名誉不受损害的权利。
指个人享有的维护其荣誉不受损害的权利。
指个人享有的私人生活不受侵扰的权利。
包括人格独立、人格自由、人格平等和人格尊严,是对整个抽象人格的保护。
即自主权,指个人对其自身事务的自我决定能力。
指个人对其人格特征进行商业利用的权利。
这些权利构成了个人基本的法律保护框架,确保个人在不受外界非法侵害的情况下维持其人格尊严和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