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释的开始时间主要取决于假释的裁定宣告时间。具体而言:
假释考验期限是从假释之日起计算。这意味着,一旦法院作出假释裁定,考验期即开始,而不是从假释执行的那一天起算。
假释由裁定宣告之日起计算。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其假释考验期为原判刑罚没有执行完毕的刑期,即宣告假释时原判刑罚的剩余时期。对于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其假释考验期限为10年。
假释的相关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一条中有明确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
综上所述,假释的开始时间是 从法院作出假释裁定并宣告之日起计算。假释考验期限则根据不同类型的刑罚(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分别计算,且依据《刑法》第八十一条的相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