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年限的计算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具体如下:
为二十年,自申请日起计算。
为十年,自申请日起计算。
为十五年,自申请日起计算。
这些期限均从专利申请人正式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专利申请的那一天起算。需要注意的是,专利权的保护期限是从授权公告日开始计算的,而不是从申请日或优先权日开始计算。
此外,如果发明专利在申请日起四年内未进行实质审查请求,或在实质审查请求之日起三年内未被授予专利权,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将根据专利权人的请求,就发明专利在授权过程中的不合理延迟给予专利权期限补偿,但由申请人引起的不合理延迟除外。
总结:
发明专利:20年
实用新型专利:10年
外观设计专利:15年
所有这些期限均从申请日开始计算,且保护期限从授权公告日开始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