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毒有害工种包括以下几类:
包括发电、送电、变电、配电工,电气设备的安装、运行、检修(维修)、试验工,矿山井下电钳工等。
包括焊接工、切割工等。
包括起重机司机、司索工、信号指挥工、安装与维修工等。
包括在企业内及码头、货场等生产作业区域和施工现场行驶的各类机动车辆的驾驶人员。
包括2米以上登高架设、拆除、维修工、高层建(构)筑物表面清洗工等。
包括承压锅炉的操作工、锅炉水质化验工等。
包括压力容器罐装工、检验工、运输押运工、大型空气压缩机操作工等。
包括制冷设备安装工、操作工、维修工等。
包括地面工程爆破、井下爆破工等。
包括主扇机操作工、瓦斯抽放工、通风安全监测工、测风测尘工等。
包括矿井主排水泵工、尾矿坝作业工等。
包括安全检查工、瓦斯检验工、电气设备防爆检查工等。
包括提升运输工等。
这些工种通常涉及接触有毒物质或从事特别繁重、有害健康的劳动,因此在工作中需要采取特殊的安全措施和防护措施。建议从事这些工种的工人接受专业的安全培训,并严格遵守相关的安全操作规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