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籍变更证明是 公民在户籍所在地发生变更时,由原户籍所在地迁往新居住地址的证明。该证明由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如果是学校集体户,则由学校公安派出所出具。
持有户籍变更证明的公民在到达新居住地后,必须在有效期内向户籍登记机关提交该证明以办理户籍申报手续。
需要注意的是,户籍变更证明是户口迁移过程中的重要凭证,公民应妥善保管,不得遗失、涂改或转借。如果遗失,应立即报告当地户口登记机关并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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