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注销需要带的资料包括:
公司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
人民法院的破产裁定、解散裁判文书,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决议或者决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或者公司被撤销的文件。
股东会、股东大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外商投资的公司董事会或者人民法院、公司批准机关备案、确认的清算报告。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
国有独资公司申请注销登记,还应提交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决定,国务院确定的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还应提交本级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
营业执照正副本及公章。
股东会决议。
有关公司注销的清算报告。
登记注销的报纸。
国税与地税注销的文件以及复印件。
个体工商户经营者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果是他人委托办理需提供委托书以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税务登记证注销证明。
公司原始档案。
公司印章(注意:某些情况下可能需要提交,具体要求可能因地区而异)。
其他可能需要的文件,如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等。
请根据当地工商部门的具体要求携带相应材料,并确保所有文件的真实性和完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