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干部违法的方式主要依据违法的性质、情节以及是否涉及刑事犯罪等因素。以下是具体的处理方式:
对于违纪行为,通常由党的纪律检查机关或单位的内部纪律监察部门按照党内纪律处分程序进行处理。处罚方式包括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等。
对于违法行为,则由国家的司法机关(如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等)依据法定程序进行侦查、起诉和审判。处罚方式包括行政处罚(如罚款、拘留等)、刑事处罚(如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等)以及民事赔偿等。
对于严重违法违规的干部,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记过、留职查看、降职、降薪、撤职、开除公职等处分。若对国家、社会、民众造成重大损失,且情节极其恶劣、构成刑事犯罪的,交由司法机关进行依法惩处。
对于涉及贪污、索贿、受贿、行贿、介绍贿赂、挪用公款等违反廉政纪律行为的,给予记过或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对于违反财经纪律、挥霍浪费国家资财的,给予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过或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级或撤职处分。
对于泄露国家秘密、工作秘密或商业秘密、个人隐私,造成不良后果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对于从事或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的,给予记过或记大过处分。
处分决定机关应当对公务员违纪违法的情况进行调查,并将调查认定的事实以及拟给予处分的依据告知公务员本人。公务员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处分决定机关不得因公务员申辩而加重处分。
处分决定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务员本人,并在规定的期限内,按照管理权限和规定的程序作出处分决定。
综上所述,处理干部违法的方式既有党内纪律处分,也有国家司法机关的刑事追责,具体处理方式根据违法的性质、情节及后果等因素综合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