赔偿款应计入 其他应收款科目。当企业因财产等遭受意外损失而应向有关保险公司或其他责任方收取的赔款等,这类赔偿款应计入“其他应收款”科目。具体的会计分录为:
1. 赔偿款确认:
借:其他应收款
贷:营业外收入
2. 赔偿款的收回: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收款
3. 超出损失部分:
如赔偿款超出了损失部分,超出部分计入营业外收入。
其他应收款是指企业除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应收股利、应收利息、应收代位追偿款、应收分保账款、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长期应收款等以外的其他各种应收及暂付款项。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赔偿款是因为公司遭受了损失,那么应该先计入公司的损失科目(如营业外支出),然后再计入其他业务收入科目,以抵消损失。
综上所述,赔偿款主要计入“其他应收款”科目,具体会计处理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断和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