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的生育津贴计算方式如下:
生育津贴的计算基数是单位上年度月平均工资,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则使用本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基数。
生育津贴 = (单位上年度月平均工资 ÷ 30天) × 产假天数。
目前重庆市的产假天数为128天,难产可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每多一个婴儿增加15天。
通常要求女性在单位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满6个月以上,才能按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生育医疗费用报销80%,生育津贴报销100%,生育护理费用报销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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