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手续的办理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员工应提前30天(试用期提前3天)以书面形式向公司提交辞职申请,并领取离职手续表。
辞职申请应包括离职原因、离职期限、工作交接等内容,并保持语气礼貌,避免过激言辞。
人事部门会对离职员工进行离职面谈,了解其离职原因并记录。
离职员工将离职手续表交部门负责人签字,部门主管以上岗位需经总经理签字。
离职员工所在部门的助理会收回工作证、员工手册、工作服、办公用品等,并确认上交无误后签字确认。
财务部检查离职员工与公司是否有财务拖欠,如拖欠则当场清还,无拖欠则由财务部签字确认。
离职员工应与接替人进行工作交接,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即使接替人已经到位,离职员工也应将手头工作交接完毕才能离开公司。
离职员工在得到所有必要的签名后,人事行政部会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
人事行政部会安排人员办理终止、解除劳动关系备案手续,并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中止职工社会保险关系。
离职员工的公积金会根据新账户进行转移或由员工自行办理取出。
离职员工需拿回自己的相关证明材料,如离职证明材料、养老手册、失业登记证、公积金卡等。
如果公司辞退员工,员工需办理补偿和失业金手续。
如果离职后公司拖欠工资,员工可以通过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建议:
确保按照公司规定提前申请离职,并与主管和人事部门保持良好沟通,以便顺利完成离职手续。
在离职过程中,注意保留所有相关文件和证据,以备不时之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