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产假问题的咨询,应当联系 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产假属于劳动保障相关问题,女性职工在休产假期间,用人单位不得降低其工资。此外,职工产假问题集中规定于《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中,明确了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如果需要进一步了解产假期间的薪资待遇、具体政策或其他相关事宜,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进行咨询:
公司内部人力资源部门或财务部门,因为这些部门通常负责员工福利和薪资发放。
当地劳动保障部门,他们提供关于劳动保护和产假政策的详细解答。
当地妇女儿童保健院或妇女联合会等相关机构,这些机构也可能提供产假相关的咨询和支持。
建议您根据个人情况选择合适的咨询渠道,以便获得最准确和及时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