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羊主要涉及以下部门:
负责提供养殖技术支持和指导,具体咨询可以前往乡镇农技站进行。
县级农业委员会负责更广泛的农业事务,包括畜牧业的管理。
专门负责畜牧业和水生动物养殖的相关事务。
可能涉及农业产业的整体规划和管理工作。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办法》,在休牧和禁牧地区放牧的行为由这些部门负责。
陆生野生动物的保护由林业部门负责。
水生野生动物的保护由渔政部门负责。
活羊交易市场的监管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
综上所述,放羊主要归乡镇农技中心或县农委管理,具体职责可能涉及养殖技术指导、政策制定和执行、以及市场管理等。如果涉及违法行为,如违反休牧和禁牧规定,则由草原和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