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章建筑的查处通常由以下部门负责:
1. 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查处违法占地建设行为,如国土资源管理局。
2.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查处违反规划建设行为和非法临时建筑,如城乡规划局。
3. 乡镇人民政府: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查处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未按许可规定进行建设的行为。
4.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负责查处未依法办理施工许可手续进行建设的违法行为。
5. 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机关:根据行政处罚权集中行使的原则,在处罚、拆除违建中活跃。
当发现违章建筑时,相关部门会根据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行政处罚措施,包括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罚款、限期拆除等措施。在一些情况下,如果当事人不遵守处罚决定,政府可以责成有关部门采取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