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您想要将户口迁移到居委会集体户口,通常需要遵循以下步骤:
您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户口本等)
居委会出具的“同意接收户口”证明
迁出地的同意户口迁出证明
迁入地的同意户口迁入证明
购房合同、房产证(如适用)
劳动合同、社保证明(如适用)
结婚证书(如适用)
携带上述材料,前往您想要迁入的居委会提交户口迁移申请。
居委会会对您的申请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居委会会为您编好户号。
带着居委会出具的户号和其他相关材料,前往房屋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入手续。
户口迁入地的派出所受理后,根据居委会提供的户号同意迁入,并完成户口迁移。
请注意,户口迁移的具体流程和要求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您在办理之前咨询当地的派出所或户籍办,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