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公司的主要会计科目包括:
按银行名称设置明细科目。
包括应收工程款、应收质保金等,按往来单位核算。
包括预付购货款、预付分包款等。
按往来单位(备用金为个人)设置明细。
包括主要材料、辅助材料、低值易耗品、其他材料。
包括房屋及构筑物、生产设备、工器具、家具、运输工具等。
核算固定资产的折旧。
包括应付购货款、应付分包款、暂估应付款、应付质保金等。
按新收入准则,收到预收款不再按“预收账款”核算,改在“合同负债”科目核算。
包括应付工资、福利费、社会统筹(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职工教育经费、辞退补偿等。
包括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销项额抵减、已交税金等。
相当于生产企业的“生产成本”科目,包括人工费、材料费、其他直接费、机械使用费、间接费用等。
针对建筑企业有单独的设备管理部门为各项目提供设备发生的费用及内部结算的台班的核算。
包括目标成本、税金、劳动保护费、公司管理费、公司利润等。
包括产品销售收入、机械作业收入、材料销售收入等。
包括管理费、租赁费、办公用品等。
包括利息费、手续费等。
包括税收、非正常费用等。
包括资本性收益、长期待摊费用及短期投资收益等。
包括资产处置收益、公积金科目等。
包括佣金收入、咨询费、回扣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