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包括:
1. 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
2. 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3. 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关于失业保险金可以领取的时长,具体规定如下:
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
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
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
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24个月。
综上所述,失业保险金通常在失业后60日内可以开始领取,具体领取期限根据失业前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时间确定。建议在符合条件后尽快办理失业登记和申领手续,以确保能够及时领取失业保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