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证考试的 有效期为三年。这个时间是从科目一考试合格通过的日期开始计算的。在这三年内,申请人需要完成剩余的三个科目考试。
具体规定如下:
1. 科目一考试合格后,车辆管理所会核发驾驶技能准考证明,该证明的有效期为三年。
2. 申请人必须在驾驶技能准考证明的有效期内完成科目二和科目三的考试。如果未能在这个期限内完成考试,那么之前已经考试合格的科目成绩将会作废。
3. 如果在学习驾驶证明有效期内,科目二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的预约考试次数不得超过五次。如果第五次预约考试仍不合格,那么之前已经考试合格的其他科目成绩也会作废。
因此,建议申请人在通过科目一考试后,尽快完成剩余科目的考试,以确保在三年内取得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