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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工商怎么赔偿标准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04 21:23:45    

社保工伤保险的赔偿标准主要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和《社会保险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下是主要的赔偿项目及标准:

医疗费

工伤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紧急情况时可先到就近医疗机构急救。

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药品目录、住院服务标准的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非工伤引发的疾病治疗费用,按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住院伙食补助费

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

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误工费(停工留薪期待遇)

职工因工伤暂停工作接受医疗的,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特殊情况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延长,但总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护理费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大部分不能自理、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30%。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根据职工伤残等级,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标准为:一级伤残27个月本人工资,二级伤残25个月本人工资,三级伤残23个月本人工资,四级伤残21个月本人工资,五级伤残18个月本人工资,六级伤残16个月本人工资,七级伤残13个月本人工资,八级伤残11个月本人工资,九级伤残9个月本人工资,十级伤残7个月本人工资。

伤残津贴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伤残津贴。

一级伤残津贴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津贴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津贴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津贴为本人工资的75%。

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五级、六级伤残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由社保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五级伤残补助金为18个月本人工资,六级伤残补助金为16个月本人工资。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地方政府规定。

这些赔偿项目及标准旨在保障工伤职工的基本生活和医疗需求,减轻用人单位负担,促进工伤职工及时康复和重返工作岗位。具体赔偿金额和程序可能因地区和具体情况有所不同,建议咨询当地社保部门或专业律师获取详细信息和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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