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地税注销流程如下:
填写《纳税清算申请表》、《纳税清算登记表》和《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
委托中介机构出具清税报告。
准备税务登记代码章、发票卡、IC卡、加密盒、空白发票等相关材料。
提供公司清算组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清算组成员《备案确认申请书》、法院破产裁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的文件或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决议、股东会或者有关机关确认的清算报告、刊登注销公告的报纸报样等。
凭《地税注销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到国税办理注销登记窗口领取并填写相关表格。
带齐公司成立至注销日购买的所有新、旧版普通发票及最后一次购买的最后一本增值税专用发票到专管员处办理缴销发票手续。
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注销税务登记,领取并填写相关表格。
持清税报告、相关表格及税务登记证件到地税注销部门办理注销手续,等待地税通知领取注销地税登记通知单。
到公司主管的工商部门办理注销登记备案。
提交公司的清税说明。
进行45天的登报公告。
注销工商营业执照。
建议:
尽量提前规划,确保所有材料准备齐全,避免因资料缺失导致注销流程受阻。
如果涉及到复杂情况,如法院破产裁定或行政机关责令关闭,建议咨询专业律师或中介机构,确保流程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