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后多久开庭并没有一个固定的时间限制,它 取决于具体案件的审理进程和法院的工作安排。不过,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以得出以下一般情况:
对于普通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应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若还需延长,则需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因此,普通程序案件从立案到开庭的时间通常会在两到三个月之间,具体时间由法院根据案件情况安排。
对于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应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如果法院不是特别忙,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规范民商事案件延长审限和延期开庭问题的规定》第二条,两次开庭间隔时间不得超过一个月,但因不可抗力或当事人同意的除外。因此,简易程序案件从立案到开庭的时间通常会在一个月左右,具体时间由法院根据案件情况安排。
对于刑事案件,如果采用简易程序,通常要求在一个月内启动庭审程序;若采用普通程序,则需等待约一至一个半月左右才能启动庭审。
综上所述,庭审后多久开庭并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但根据案件类型和审理程序的不同,通常会在一个月到一个半月之间。具体时间还需根据法院的实际工作安排和案件的具体情况来确定。建议当事人及时联系法院或承办法官,以获取最准确的开庭时间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