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常识 >

流动人口证怎么填写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04 20:18:54    

填写流动人口证时,应当注意以下事项:

证号:

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生委确定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证明序号的编排方法,并在号码前加省份。

照片:

贴申请办证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一张,压盖发证机关公盖。

发证机关:

直接填写××县或××乡(镇、街道)××机关。

发证机关地址:

填写详细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填写发证机关所在地邮政编码。

填写发证机关电话号码。

发证日期:

用阿拉伯数字填写废止日期。

有效期:

用阿拉伯数字填写废止日期。

经办人:

加盖本人印章。

持证人:

填写申请办证人姓名。

性别:

填写男或女。

出生年月:

用阿拉伯数字填写。

身份证号码:

从第一个空格开始填写,现表格设计了18位,是根据国务院有关文件规定,将对公民身份证增加三位号码。由于只有公民新领或变更身份证时方使用新号码,故对使用原身份证的,仍填原号码,后三位空置。

婚姻状况:

填写未婚、已婚(或者再婚)、离异、丧偶。

结婚时间:

填写现婚姻缔结时间,未婚或离异、丧偶则空置。

常住户籍所在地:

可省略省、市,直接填写县或乡(镇、街道)、村、组。

所在乡(镇、街道)计生办电话:

在电话号码前加区位号。

配偶姓名:

填写配偶的姓名。

常住户籍所在地:

如与持证人相同,可填“同上”。

建议:

填写时务必使用钢笔或碳素笔,字迹清楚、内容准确,不得勾划涂改。

确保证件所有信息均真实有效,特别是身份证号码、婚姻状况、生育情况等关键内容。

如有需要,可提前咨询当地发证机关,以确保填写格式和要求符合当地规定。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