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名称通常由 民政部门管理。具体来说,道路的命名属于地方政府的民政部门管理,民政部门会根据道路建设情况实地进行考察,并召开专家会议,根据符合发展的实际情况来命名。道路名称一般以城市名、历史人物名或一些地方村落的名称来命名,后期在相关道路维修调整时,也会对道路名称进行修改。
此外,根据新的《地名管理条例》,民政部门为地名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地名管理工作,包括地名的命名和更名。因此,道路命名工作一般由民政部门下属的地名管理机构(例如地名办等)负责管理。
建议在道路规划、建设和命名过程中,相关部门应加强协调和沟通,确保道路名称的准确性和规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