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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工资加班费怎么算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04 18:58:23    

深圳的工资加班费计算方式如下:

工作日加班

加班费 = 月工资标准 ÷ (月计薪天数21.75 × 8小时) × 1.5。

休息日加班

加班费 = 月工资标准 ÷ (月计薪天数21.75 × 8小时) × 2。

如果休息日加班且不能安排补休,则必须支付双倍的工资报酬。

法定休假日加班

加班费 = 月工资标准 ÷ (月计薪天数21.75 × 8小时) × 3。

在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用人单位应按照不低于员工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百分之三百支付加班工资。

示例计算

假设某员工的月工资标准为3000元,工作日加班8小时,休息日加班1天(8小时),法定休假日加班1天(8小时):

工作日加班工资

3000元 ÷ (21.75天 × 8小时) × 1.5 × 8小时 = 203.45元

休息日加班工资

3000元 ÷ (21.75天 × 8小时) × 2 × 8小时 = 271.24元

法定休假日加班工资

3000元 ÷ (21.75天 × 8小时) × 3 × 8小时 = 406.84元

总加班工资 = 203.45元 + 271.24元 + 406.84元 = 881.53元

建议

用人单位在计算加班费时,应严格按照《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执行,确保员工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应明确加班费的计算方式和基数,以便在发生争议时能够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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