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撤销房产公证书,可以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首先,需要以书面形式向出具公证书的公证机关提出复查申请。申请中应详细说明公证书存在的错误及其理由,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申请人应在收到公证书之日起一年以内提出复查申请。如果超过这个期限,公证机关可能不予受理。
公证书可以因为以下原因被撤销:
内容违法或与事实不符。
存在其他错误。
如果公证书的内容合法但表述或格式不当,公证机关可以收回原公证书,进行补正后重新发给当事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公证活动相关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不能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公证书,而应先向公证机构提出复查。
公证机关在复查后,会作出以下决定之一:
撤销公证书并予以公告,公证书自始无效。
更正公证书中的错误部分。
不予撤销公证书。
在撤销委托的情况下,委托人应尽量收回原公证委托书。如果无法全部收回,可以将其撕毁,但无需办理撤销手续。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被代理人取消委托是委托代理终止的法定原因之一。因此,在撤销委托之前,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名义做出的公证受托事项仍然有效。
建议:在申请撤销房产公证书时,应详细列出所有错误点,并提供充分的证据材料,以确保复查过程顺畅。如果公证书的内容确实存在违法或不符事实的情况,公证机关通常会予以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