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微交通事故逃逸的处理期限一般为 十日,具体处理时间如下: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如果需要检验、鉴定,则应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如果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尚未侦破,受害一方当事人要求认定事故责任的,应当自接到当事人书面申请后十日内作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因此,轻微交通事故逃逸的处理期限通常为十日,但在涉及检验、鉴定等情况下可能会延长。
建议:
肇事者应尽快配合警方调查,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受害方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以便尽快启动法律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