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据丧失具有以下特征:
票据权利人实际丧失了对票据的占有和控制,可能是遗失、被盗、被强夺或抢劫等原因。
绝对丧失:
票据的物质形态发生了根本性变化,如被烧毁、撕毁等,票据在外观上已不再是一张完整的票据。
相对丧失:票据的物质形态并未发生改变,但票据脱离了持票人的占有,如票据遗失或被盗。
票据丧失以票据的有效性为前提,至少应当是票据法意义上的有效的票据。
票据丧失后,失票人可以采取通知付款人挂失止付等措施来保护自己的权益。
票据丧失后,持票人可以通过法律手段寻求救济,以保护自己的票据权利不受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