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了看守所后,判刑的时间主要取决于案件的复杂程度和审理进度。一般来说, 被羁押人员在看守所大约需要五到六个月的时间才会判刑。具体时间分布如下:
包括传唤(1天)、拘留(37天)、逮捕后侦查(2个月)、重大复杂案件延长(2个月)、发现另有罪行重新计算(7个月)。
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时间为一个月,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的时间为二个月,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上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综合以上各阶段的时间,可以得出以下结论:
一般情况下,从被拘留到判刑大约需要五到六个月的时间。
如果案件特别复杂或涉及重大罪行,可能会延长至七个月或更长时间。
对于认罪态度好且证据充分的案件,可能会采用速裁程序,在2-3个星期内开庭,并在一个月内宣判。
因此,进了看守所后,大多数情况下需要五到六个月的时间才会判刑,但具体时间还需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