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二手房不过户时,买方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向卖方发出催告函,要求其尽快履行协助过户的义务,并明确说明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内容以及卖方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过户义务的情况,要求卖方在合理期限内完成过户手续。
如果卖方在经催告后仍然不协助办理过户手续,买方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的规定,要求解除房屋买卖合同,并要求卖方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买方可以凭买卖合同到法院依法起诉卖方维权。在诉讼中,买方可以要求法院判决卖方履行过户义务,并承担违约责任。如果卖方仍不履行,买方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在取得法院判决书后,买方可以要求法院给房管部门开具协助执行公函,然后到住房所属房管部门申请单方过户住房。
为避免卖方将房屋转卖他人或被“抢购”,买方可以采取保全措施,如申请法院冻结房屋交易,确保自己的权益不受损害。
在整个过程中,建议买方咨询专业律师的意见,以确保自身权益得到充分保障。律师可以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和代理服务,帮助买方更有效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通过以上措施,买方可以有效地应对二手房不过户的问题,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